采购结果公示变更(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视频拍摄及演示文稿优化项目)
一、变更说明
中标供应商未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申报部门签订合同,违反该项目询价公告中第七条第五点,第八条第三点,该项目中标公示中第三条第一点,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方视同该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人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排序第二名为中标人。
| 序号 | 申报部门 | 项目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 1 | 教科处 |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视频拍摄及演示文稿优化项目 | 湖北众邦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宜
1.中标供应商应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申报部门签订合同,如果期间双方就合同无法达成一致,我方有权视同该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采购项目;
2.如供应商所供货物、服务、工程无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026.04.17
2026.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