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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日期:2020-05-20 来源:总务处 作者:佚名 点击: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审慎”的评审原则,以选择业务素质高、能提供优质代理服务、业 绩和资信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得分从高往低前六名为候选人。欢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遴选内容:公开遴选六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学校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限:两年。
  四、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提供采购项目前期进口申报论证和参数论证等。
  五、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内容;
    3、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备案,且处于可查询状态(提供网上备案载图)
    4、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且处于可查询状态(提供网上备案载图,货物和服务类采购代理公司无须提供此备案载图)
    5、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一年(2019年4月以后至今)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在以往代理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采购项目中,因代理机构过错导致质疑、投诉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
    7、不接受联合体遴选投标。
    六、遴选文件的内容:
    1、报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2019年4月以后至今依法纳税(提供壹份机打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报名时均应带原件,由学校审核无异议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审签章)。                                
    2、2019年4月至今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一览表;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收费标准及承诺;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中选后不得更换,附: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项目其他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廉洁自律承诺、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招标代理质量保证承诺、招标代理服务时间保证承诺。
    七、评分标准:
    (一)价格评议(30分):
    1、承诺招标代理费按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执行的得基本分20分。
    2、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报价不得超过100%。
   (1)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得分10;
   (2)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3)折扣报价不得低于4折,否则视为无效标,4折(含4折)以上按上面(2)公式计算得出的分值为4~10分(取小数点后三位时四舍五入)。
   (4)中标后按投标代理公司所报的折扣率与学校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二)商务评议(50分):
    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备湖北省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得分5分(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团队中有律师资格的法律顾问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得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工程造价资质证书乙级的得3分,甲级的得5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1个得1分,两个得2分……5个以上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的招标代理人员具有湖北省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的1个的得1分,2个得2分………5个以上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遴选单位近三年(2017年4月-2020年3月)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得2分(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遴选单位是信用中国守信红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得3分(提供信用中国网上截图),累计得5分。 
    6、公司自有主页网站,有发布相关采购信息的栏目,并在黄石地区有办公场所和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齐全的评标室。黄石地区办公场所150㎡及以上3分;180㎡及以上的得4分,200㎡及以上的得5分。(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地现场图片)
    7、2019年以来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的10个(含)至19个(含)得5分,20个(含)至29个(含)得10分,30个(含)以上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不得重复计分);
   (三)技术、服务评议(20分): 
1、技术得分15分:招标代理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要求,招标代理任务分解合理、流程清晰、可操作性、时间及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优秀得10-15分;良好得5-9分;一般的得0-4分。                                      
2、服务承诺5分:(廉洁自律承诺1分,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1分,招标代理质量保证承诺1分,招标代理服务时间保证承诺1分,招标代理内容保密保证承诺1分)。
八、特别说明:
1、学校采取轮回随机抽选的办法确定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即以六个项目为一个轮回,每次随机抽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来承担一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在一个轮回里,已抽中过的代理机构不再参与本轮其他项目的抽选,直至本轮回结束。以此类推,再进行下一轮随机抽选。
    2、中标后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业务不精通,采购人评价差,存在不规范操作,代理过错导致质疑投诉等问题的,学校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代理业务,再选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中标后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或未按代理合同要求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等现象,学校将取消其在学校的代理资格并记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代理学校项目。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遴选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时间:自遴选文件公布之日(2020 年 5 月 20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下午3:30前递交,拒绝在此时间之后提供上交的遴选文件。
    3、地点: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湖北省黄石市发展大道155号)
4、有关遴选未尽事宜,可直接咨询总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714--6379883 
详情见: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2020.05.20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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