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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日期:2012-06-15 来源: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作者: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点击: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食堂托管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拟对本校的餐厅经营权对社会托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前来投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1招标单位名称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我校在校生为3000人左右, 学校教职工260人左右。我校食堂总建筑面积约10800平方米,分二层(目前只使用第一层),约 1200 个餐位,食堂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操作间、洗消间、更衣室、冷藏保洁间、仓库,并配备基本的炊餐具、货架、水池、冰箱、桌椅、工作台、保温台,具体情况投标方可到现场查看。

 3 20126162012628,投标人到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总务处报名时领取标书,并交纳3000元报名费,未中标者届时凭票退回此费,中标者报名费作为招标方组织招标之费用。

4投标截止时间2012630下午500

5 201271上午900

6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7 :联系人:伍力军  毛国鹏  电话:0714-6379883 手机:

18772355258

一、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投标方需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以决定是否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

    3、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并保证所填写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

    4、投标人是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资质,所经营的食堂卫生量化分级考核达到B.

    5具有三年大型食堂(师生就餐人数2500以上)管理经验,或学生食堂经营经历,食堂卫生量化分级考核达到A级。

6必须有一名取得资格证的营养师

7、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经营方不得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

2、学校将向经营方派出膳食组,监督检查经营方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价格、卫生及质量等情况。

3、餐厅设施设备由经营方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失窃或故障,经营方自行维修、补置,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营方在经营期间另行添置的设备,经营期满后,由经营方带离。双方共同出资添置的设备,经营期满后归校方所有。

4、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供应,费用由经营方负担。

5、学校食堂收费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经营者不得收取现金。微机管理系统由学校派专人操作管理,学校食堂单独开户,学校统一管理,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6、经营方经营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燃料。

7、经营方各类食品定价不得高于同类学校食堂价格和当时市场平均价格;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食堂成本审计,重点监控成本、财务管理、盈利情况,食堂纯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

8、经营方在经营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等,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方负责。

9、经营方必须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避免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餐厅经营品种范围

餐厅经营品种为各种普通熟食类餐饮食品,具体品种自定,但不得经营各种定型包装食品和定型包装饮料以及未经加工的蔬菜瓜果类食品。

四、托管年限及费用收取:

1)托管年限:   

2)经营者须向学校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五、合同终止及保证金:

经营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终止合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学校依法保留要求经营方赔偿的权力。

1、经营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管理法律法规,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严重影响师生按时就餐情况出现。

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等情况。

3、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师生定期对乙方经营的食堂进行评议,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0%,学校下达整改通知。在规定的限期内如果乙方达不到整改目标两次以上的情况。

经营者在托管期满后无上述现象发生,托管期满不再承包的,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若经营者有违反《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或有关合同条文的,可扣除部分风险抵押金。

六、费用收取及供货:

1、、学生各项费用收取由甲方统一收取,与经营方按月结算,确保经营方利润合理。

2实行统一招标,固定供货商,发挥规模效益,集中比价采购。大宗采购由校方组织竞标、考察、签定协议,每个品种确定2-3家,其资质证明、产品检测书等由校方统一保管。日常采购须报甲方总务处膳食组备案。

3、经营方每周一次向甲方总务处膳食组提报计划,甲方总务处膳食组与经营方共同参与订货,验收,确保质量,购物发票每周到校方报销一次,逾期未报销的进货费用由我方承担,不记入食堂经营成本。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内容清楚、齐全,表达准确、无涂改。

    1、投标方应认真填写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需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0份。

2、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签字,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还应包括经营方案和拟派驻经营负责人简历和厨师长、厨师及其他相应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件等相关材料。

4、投标文件必须装入档案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总务处,同时预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评标后,中标者与学校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该保证金自动充抵为合同风险抵押金,并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余下的风险抵押金25万元;未中标者其保证金如数退还,中标后弃权者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有下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文件不具备招标方有关资格方面要求的;

4)投标文件逾期递交;

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为准)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

6)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

7)所需提供证件不全。

3、招投标人皆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各自的权益,因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三、开标与评标

1、投标人于的二零一二日上午时整到湖北城市职业学校五楼会议室参加招标会议,逾时作弃权处理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开标时,由招标方的监督人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

4、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并确定候选人。

5、开标后招标方可随时请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重要解答应有书面材料。

四、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是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人将严格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招标人将按照各投标人资质、经历、经营思路、组织实施方案,以及上交设备折旧费、管理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五、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投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落榜标的投标方,不解释落榜原因。

六、签订合同

中标者需交纳30万元合同保证金。中标人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与招标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

一、投标人概况

投标人名称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注册登记地址

联系地址

投标人简介

投标人优势或特长

二、投标人对招标条件的响应意见

1、管理理念、经营思路、经营品种及定价设想。

2、计划上交设备折旧费和管理费比例(按月营业额的%注明)

3、食堂的经营核算及毛利率的控制

4、食堂人员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

5、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6、食堂的操作汉程及组织实施设计

7、经营管理方法和实施步骤

8、防止突发事件的方案

9、餐厅文化及布置方案

10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三、其他意见及理由

四、投标人近三年经营餐厅的基本情况(所在经营单位名称、经营业绩、经营合同、联系人、电话等)。

 

第四部分   附件

 

一、   

二、校方食堂内设施设备清单。

三、湖北城市职业学校学生食堂托菅承包合同书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012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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